近年来,随着健康饮食潮流的兴起,抹茶因其独特的风味和营养价值风靡全国,从奶茶、甜点到烘焙食品,抹茶元素无处不在,关于“抹茶在中国禁

“抹茶”商标并非“一刀切”禁止,而是有条件限制
首先需要明确:“抹茶”二字本身并未被国家知识产权局(CNIPA)列入“绝对禁止注册”的商标名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十条,禁止注册的标志主要包括与国家名称、国旗、国徽等相同或近似的标志,带有欺骗性或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产生误认的标志,以及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,显然,“抹茶”作为食品原料名称,并不属于上述禁止范畴。
为何会出现“抹茶禁止注册”的说法?这主要源于对《商标法》第十一条“缺乏显著特征”条款的误解,该条规定,仅直接表示商品质量、主要原料、功能、用途、重量、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,不得作为商标注册,抹茶是一种茶叶的加工方式(由蒸青绿茶经覆盖栽培、研磨制成的微粉),直接使用“抹茶”作为商标指定使用在“茶饮料、冰淇淋、糕点”等商品上,确实可能被认定为“仅直接表示商品的主要原料”,从而缺乏固有显著性,难以注册。
如何让“抹茶”商标成功注册?关键在于“显著性”
虽然“抹茶”本身作为原料名称显著性较弱,但并不意味着无法注册,根据商标审查实践,通过以下方式可增强“抹茶”商标的显著性,提高注册成功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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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文字+图形/字母”组合注册
将“抹茶”与具有独特设计感的图形、字母或拼音组合,形成独特的视觉标识。“抹茶”+抽象茶山图案、“Matcha”+艺术化字体等,这种组合能打破“原料名称”的单一认知,使消费者产生品牌联想,从而获得显著性。 -
使用“独创性+抹茶”的复合词汇
在“抹茶”前或后添加独创性词汇,形成新的、无特定含义的词汇,一抹茶香”“茶抹日记”“抹茶工坊”等,这类词汇既包含“抹茶”元素,又通过独创性设计增强了品牌识别度,不易被认定为缺乏显著性。 -
证明“抹茶”已通过使用获得“第二含义”
对于已投入使用的商标,如果企业能提供长期、广泛的宣传使用证据(如销售数据、广告合同、消费者调研报告等),证明“抹茶”在相关消费群体中已与特定品牌形成一一对应关系(即“第二含义”),即使最初缺乏显著性,也可能通过“使用获得显著性”的途径获得注册,某些老字号茶企若能证明其“抹茶”品牌经多年使用已具有较高知名度,注册成功率会大幅提升。
为什么部分“抹茶”商标会被驳回?案例与常见误区
在实际审查中,大量纯文字“抹茶”商标确实会被驳回,这并非“禁止”,而是基于“显著性”的常规判断。
- 某企业申请在第30类“茶、咖啡、糖”等商品上注册“抹茶”商标,因“抹茶”直接表示了商品的主要原料(茶叶的一种),缺乏显著性,被驳回;
- 某餐饮企业申请在第43类“餐饮服务”上注册“纯抹茶”商标,虽服务类别与原料不同,但“纯抹茶”仍易使消费者认为该服务以抹茶为主要特色,缺乏服务来源的识别性,同样被驳回。
常见误区包括:认为“抹茶”是日本专属名称,注册需“日本授权”(抹茶源于中国隋唐时期的“末茶”,日本抹茶是在中国基础上的发展,抹茶作为通用名称在中国不受外国法律限制);或认为“只要用了抹茶原料,就必须注册‘抹茶’商标”(其实品牌可通过其他方式建立识别,如“XX记抹茶”“XX坊抹茶”等)。
企业如何正确布局“抹茶”商标
对于涉及抹茶产品的企业,建议从以下角度规避风险,高效注册:
- 提前进行商标查询:在申请前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或专业代理机构查询“抹茶”及相关词汇的注册情况,避免与在先权利冲突。
- 多类别、多形式组合注册:核心产品(如茶饮料、糕点)应优先注册,同时可扩展至餐饮、零食、周边产品等关联类别,并采用“文字+图形”组合,全方位保护品牌。
- 注重品牌原创性设计:通过独特的品牌故事、包装设计、logo视觉等,让“抹茶”从“原料名称”升华为“品牌符号”,增强市场竞争力。
- 保留使用证据:无论是广告宣传、销售合同还是展会参展,均需保留完整证据,为可能的“驳回复审”提供“获得显著性”的证明。
“抹茶”可注册,关键在“品牌化”
“抹茶在中国禁止注册”是一个以讹传讹的说法,真正的问题不在于“抹茶”能否注册,而在于如何通过创新设计和长期使用,让“抹茶”从普通的原料名称转化为具有显著性和商业价值的品牌标识,对于企业而言,与其纠结于“能否注册”,不如沉下心打造独特的品牌内涵——毕竟,消费者记住的从来不是“抹茶”这两个字,而是它背后的品质、文化与体验,在规范使用的前提下,“抹茶”完全能成为中国食品饮料行业的一张亮丽名片。








